兴义市获中央教育专项资金7500余万元
近日,兴义市获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三项中央专项资金7580万元。
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758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兴义市,其中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4355万元,主要用于校舍及设施建设类和设备及图书购置类;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2360万元,主要用于土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86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新建、改扩建和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改善现有幼儿园尤其是民族幼儿园条件,购置玩教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