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获中职学校助学及免学费专项资金700余万元
近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兴义市(含义龙试验区)获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专项资金70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0.08万元、省级资金88.52万元、县级承担资助29.5万元。
据了解,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数的20%确定,根据有关精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同时对孤残、革命烈士、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及农村计生家庭、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在省内公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其中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免学费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