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实施方案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按州编办下达州城乡规划局事业编制1名增人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就州局城乡规划执法支队管理岗位进行公开考调。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的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三、考调名额及职位
(一)考调名额: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执法支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工作员1名。
(二)考调职位:详见《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2015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调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黔西南州在职在编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及专业。具有建筑学、城市规划、城乡规划、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其他。
(1)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同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取消。
(二)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2、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公开考调(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与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城乡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城乡规划管理。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考调职位数,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参考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5:1的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9日,详见《面试准考证》。
3、综合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数=笔试分数×60% + 面试分数×40%。笔试、面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集中地点: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
3、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开招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由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城乡规划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3、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数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六)公示和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审批对象。经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州城乡规划局在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州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Org/QxnGov.CGB.html)和州城乡规划局公示栏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由下一名递补。
2、审批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纪律,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本方案由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9—3233809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42252(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纪检组)
附件1: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2015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调职位一览表
附件2: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2015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