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专项督查黄标车淘汰工作以及做好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五部委有关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规定,2015年我市要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共计2327辆,为保障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兴义市道路运输局经仔细排查后,要求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并办理《道路运输证》的黄标车经营业户在2015年12月11日前将《道路运输证》交回,现对逾期不交的依法予以公告注销。注销名单如下(附件):
附件:
兴义市道路运输局关于注销营运黄标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