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2015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要求,肖雪同志(女,汉族,兴仁县东湖街道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洪波同志(男, 汉族,望谟县麻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经过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组织的资格复查、面试、考察政审等环节,确定为拟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用书面方式署实名向州商务和粮食局纪检监察室或人事教育科反映。
电话:0859-3663749(纪检监察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