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州直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人员奖励经费开始兑现
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在在省公务员局的指导和州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以黔组通〔2007〕135号文件为依据,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538号)文件要求,对州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非领导成员2046人进行了考核,其中: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379名,称职等次人员1643名,未定等次人员2名,未参加考核人员13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黔组通〔2008〕)82号文件规定,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一次,奖励经费800元,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优秀等次人员,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奖励经费1500元 。按照这一规定,州人社局对我州2015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嘉奖的275名人员、记三等功的51名人员进行了奖励经费兑现的相关工作。到2016年5月10日,已经全部统计完成,全部奖励经费297900元将在2016年5月30日前,全部兑现到获奖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