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日前,兴义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1.兴义市七舍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员陈立静违规领取城市低保资金问题。陈立静,女,兴义市七舍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立静于2015年11月2日参加工作,月工资收入总额为3987元,其参加工作后,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仍继续在户籍所在地兴义市白碗窑镇违规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共计2060元。2016年10月,陈立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兴义市泥凼镇学校村村委会主任罗登伦变卖魔芋种子问题。罗登伦,男,中共党员,2010年1月至2014年3月任兴义市泥凼镇学校村民委员会主任。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罗登伦在组织实施魔芋种植扶贫项目工作中,利用管理和发放魔芋种子的工作便利,向他人变卖、赠送15.18吨魔芋种子,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0928万元。2016年6月,罗登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兴义市泥凼镇梨树村党支部书记高元建实施精准扶贫项目失职问题。高元建,男,中共党员,2007年1月至2017年任泥凼镇梨树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至2015年,泥凼镇梨树村在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养牛项目过程中,张国光等23户非精准贫困户将所喂养的47头牛挂靠在代从启等24户精准贫困户名单上,违规套取扶贫补助资金16.5万元,该村村委会主任张国光、村治保主任赵贞棚、村人口主任陈正峰、石王庄组组长胡孝华、瓦厂组组长周大贵等村组干部,以及高元建的父亲高兴亮参与其中。高元建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知道相关情况,却不及时纠正、不向上级报告,存在工作失职、渎职问题,2016年10月,高元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兴义市下五屯街道纳山小学教师任思兴违规享受信贷扶贫资金问题。任思兴,男,中共党员,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任下五屯街道高卡小学教师、纳山小学校长。2011年4月,任思兴隐瞒教师身份和工作收入,违规占用下五屯街道纳山村小额信贷扶贫贷款指标贷款8000元;同年12月,任思兴再次违规占用下五屯纳山村小额信贷扶贫贷款指标贷款18000元。2016年3月,任思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兴义市泥凼镇移民水利工作站站长李泽维入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问题。李泽维,男,中共党员,2012年8月至2017年任泥凼镇移民水利工作站站长兼交通管理站负责人。 2013年到2015年期间,李泽维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孟家凼子人饮工程项目、红坡湾林下养鸡项目、老龙杠集中供水工程和乌舍昂甲组安全饮水工程过程中,采取入干股、虚报冒领等方式获利4.06万元。2016年8月,李泽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11组组长吴明兴克扣小水窖补助款问题。吴明兴,男,中共党员,1974年至今一直担任马岭镇龙井村11组村民小组长。经查,吴明兴在兑现2009年基本农田配套小水池建设补助款过程中,克扣刘光跃、刘光贵、雷国品、雷国普、吴明国等6户群众补助款共计1200元;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吴明伦报为低保户,获取危改补助2万元,将低保户雷国祥户报为一般户,致使雷国祥只得到6000元危改补助。2016年5月,吴明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兴义市则戎乡花郎村麻窝凼组组长徐进德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徐进德,男,中共党员,2011年1月至今任则戎乡花郎村麻窝凼组村民小组长。2011年,花郎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徐进德假冒该组村民刘永国名义,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5500元。2016年5月,徐进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兴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