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市经营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清收的通知 黔西南日报2018-01-17浏览次 根据兴义市人民政府综合治税工作安排,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对2016-2017年度全市范围内经营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清收,请相关纳税人及时到地税机关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的纳税人,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处予罚款。 特此通知 兴义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