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实施方案
兴义市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 注册实施方案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农村对充实乡村医生新生力量的巨大需求,补充和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制度,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及《关于贵州省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通知》(黔卫健发〔2020〕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兴义市乡村医生需求计划”,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国家“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制度,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到我市村级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优先满足脱贫攻坚实际需要,鼓励到艰苦岗位、到健康扶贫任务重的行政村卫生室工作,首选接替我市定期派驻、学历明显偏低或年龄偏大的村医等,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到农村急需紧缺岗位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审核的办法,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料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招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执业注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补助
计划招聘乡村医生第一批10名,第二批至第四批根据第一批招聘情况及村医离退情况作调整,新聘乡村医生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乡村医生补助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16号)文件的补助标准执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并愿意长期在医疗卫生战线工作;
3.兴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且符合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
6.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段:第一批次2020年8月31日--9月5日
第二批次2020年11月10日--13日
第三批次2021年3月10日--13日
第四批次2021年7月15日--18日
2.报名地点:兴义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三楼)福兴路18号,联系电话:0859-3111025。
3.资料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无学位证无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一份及乡村医生应聘申请书两份(附件1)。
经审查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面试及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
1.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局及聘用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合格者再进行常规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试用乡村医生。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各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需求进行分配,并委托乡镇卫生院根据自身岗位需求方向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由乡镇卫生院按照村医补助标准进行发放,试用期(培训)结束后,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评定合格者被聘用后由乡镇卫生院提供材料到市卫生健康局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