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晴隆县纪委信息:近日,晴隆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金涛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金涛在任晴隆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91名学生用于偿还银行的助学贷款98.60万元,挪归个人使用。此外,金涛还收取许多学生的助学贷款至今未归还银行,其金额检察机关尚在调查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晴隆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金涛开除党籍处分;经晴隆县监察局研究并报晴隆县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金涛开除公职处分。(晴隆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