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南盘江镇一男子离婚后盗窃前妻财物获刑
兴义之窗讯 兴义市南盘江镇梅家湾村未盘组一男子王某与莫某离婚后,盗窃前妻财物,被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近日,已刑满释放,到驻地南盘江司法所报到列管。
2008年,王某从老家四川省内江市到兴义市巴结镇与其弟搞网箱养鱼,养鱼期间,在当地梅家湾村未盘组认识了一位妇女莫某,莫某当年丧偶,他俩从认识发展到恋爱,到结婚,且当年到巴结民政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恩爱,且2009年共育有一女孩,有一个温馨的家。然而让双方想不到的是,王某从育有一女孩后,不务正业,整天参与赌博,几乎赌掉所有家产,经其妻莫某多次劝解无效,莫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只好提出分手,2012年2月2日,在巴结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2012年11月某天,王某趁前妻莫某外出做活之机,入室撬锁,盗窃莫某现金1.2万元后逃之夭夭,莫某发现钱被盗后,当天向巴结派出所报警,经民警审讽,王某对此盗窃行为,供认不讳,且追回被盗全部现金,最后被兴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贵州省宁谷监狱服刑。(通讯员 王万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