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大到兴仁调研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法院执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亮点黔西南讯 7月24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成刚率州人大司工委、州司法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到兴仁县调研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法院执行和法律援助。
调研组先后到兴仁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地方实地走访调研,并对兴仁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法院执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给予肯定。
座谈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成刚指出,兴仁县检察院要规范司法行为明确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规范、抓住重点,软件和硬件建设充分,各项工作做得很好。他要求,下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干警思想和业务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警务公开,力争司法公信力;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强化规范司法的意识,理性执法,文明施法,严格遵循法律规程。
对法院执行工作,张成刚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执行的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执行工作的方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要加强法院执行队伍的建设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要加强与政府的法治部门、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配合,切实做好对法院执行的宣传工作。
对法律援助,张成刚要求,要提高弱势群体的法治观念,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到法律援助的事业中来,使众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信息员和联络员的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会上,调研组人员还对我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法院执行、法律援助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任常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