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获省农委批复立项
亮点黔西南讯 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贵州省决定2015年首批实施35个省级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其中,我州册亨县巧马镇者告村二组和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必克村2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获省农委批复立项,总投资达237.9万元。
根据计划,我州2个省级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项目将结合村寨的环境特点、地形地貌以及农户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规划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并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册亨县巧马镇者告村二组项目,涉及农户46户180人,2家农家乐;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必克村项目,涉及农户113户500人。2个项目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人工湿地系统一套。其中,册亨县巧马镇者告村二组项目由省级补助资金65万元,册亨县自筹资金32.84万元;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必克村项目由省级补助资金87万元,贞丰县自筹资金53.06万元。
省农委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禁“以拨代支、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采购的,遵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有关程序办理。(韦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