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图)
7月29日,兴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市人大一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青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贞亮、班佑林、葛佳华、何兰云、聂建强、钟世友出席会议。
钟世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通过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并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和服务能力现状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任免职名单,决定任命谢 娜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房建华为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龙 玲为兴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然明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国琴为兴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罗云霞为兴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郎太平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明快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陈二龙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桔山法庭庭长;付 涛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捧乍法庭庭长;侯 斌为兴义市人民法院泥凼法庭庭长;黄金龙为兴义市人民法院郑屯法庭庭长。任命:颜 丽,常维进, 王选新等42名同志为兴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决定免去陶绍祥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肖青东分别为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副市长邓麟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处级干部薛家发,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再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等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