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安龙县原平乐乡卫生院院长张成彪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2015-08-21浏览次 近期,中共安龙县纪委对安龙县原平乐乡卫生院院长张成彪违纪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成彪身为中共党员,在任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药品供应商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27089.00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安龙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张成彪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安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