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府传达学习《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杨永英主持
11月2日,州政府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
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主持会议。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张俊杰、胡洋、邓家富,州政府副州长黄曼、李杰,州政府秘书长刘兴吉,州政府党组成员王林出席会议。
《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督察内容主要为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
杨永英强调,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国家先后出台了新《环保法》和相关制度,这些法律和规定非常严格,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及时学习,熟悉条款,明确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运用。通过深入学习,既要做到依法行政,按法办事,又要利用法律和规定推动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黔西南是正在发展中的旅游城市,环境建设非常重要,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树立良好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大环保综合治理,加强引导和督促,转变群众观念,创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