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10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黔西南州册亨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公安局原局长刘贤铭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刘贤铭明知在押人员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及公安机关不具备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利用职务影响,为在押人员违法办理保外就医,将本应收监执行的在押人员非法释放。刘贤铭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放在押人员,其行为构成渎职。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黔西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贤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黔西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