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省内外流窜作案、金额巨大的盗窃案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三名被告人最终获刑。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上旬,被告人刘某胜、何某某、马某某伙同刘某庆(因涉嫌其他犯罪,另案处理)共谋窜到四川省、
贵州省境内,以手机专卖店中的高档手机为目标,采取分工协作,即由两人分散店员注意力,两人实施盗窃等手段在四川新津、
贵州关岭、贞丰、望谟等多个县城实施盗窃,盗窃金额高达10万元以上人民币。
该案经过望谟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最终三名被告人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零二个月不等。(王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