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有市民向
兴义市公安局桔山派出所报警称:桔山办体育中心旁一处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干扰了附近群众的生活秩序。接报后,桔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查处。
经调查,当天十点四十分左右,该建筑工地老板宋某为庆祝其所建房屋封顶,便购买了十多箱烟花爆竹在工地上违规燃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派出所民警对宋某进行了批评
教育,并对宋某予以行政处罚。对此事件,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向全市广大市民道歉。同时,宋某还呼吁各商家和老板要引以为戒,不要在市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