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册亨县草地生态发展畜牧中心原副主任马龙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据册亨县纪委消息:日前,册亨县纪委对册亨县原草地生态发展中心原副主任马龙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马龙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冒领财政资金,编制虚假项目验收材料等违纪行为。
马龙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职人员,严重违**的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册亨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报中共册亨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马龙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册亨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