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农业局腐败窝案 12人被处理
近期,望谟县纪委在查处县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建龙严重违纪案件中,发现该县农业局腐败窝案,涉及国家公职人员10人、非国家公职人员2人。
经查,2016年3月,时任望谟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龙,副局长姚胜旺、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孙用进,在验收2013年蔗香火龙果项目时,与望谟县育辉火龙果种植有限公司沆瀣一气,以虚假面积套取扶贫专项资金217.5万元。王建龙、姚胜旺、孙用进等10人还分别收受育辉火龙果种植有限公司红包(验收费)500元。
目前,王建龙、姚胜旺、孙用进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资金已追回200万元。因失职渎职,违规拨付资金的县财政局邢孝丹、县农业局经作站负责人彭春华以及涉嫌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望谟某火龙果种植有限公司法人何祖辉被望谟县检察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其他涉案人员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近年,望谟县农业局前后三任局长刘隆、龚静、王建龙因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农业系统窝案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望谟县农业系统严重腐败窝案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州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为我州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