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望谟县查处6起村干部骗取农村低保金案
经望谟县纪委调查发现,近期部分村干部骗取农村低保金,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原治保主任韦祖财骗取农村低保金案。2015年,韦祖财利用其农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违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规定,将自己评为低保户上报。从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共违规领取低保资金2070.8元。2017年7月17日,经平洞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取消韦祖财预备党员资格,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望谟县平洞街道纳朝村民委员会原副主任张真强骗取农村低保金案。2015年2月,张真强利用其农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明知自己家庭经济收入已超过当年望谟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主动退出,仍将其评为低保户上报。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共领取低保金共9511.8元。2017年8月23日,经平洞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真强同志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望谟县桑郎镇卡加村村委会主任杨顺忠骗取农村低保金案。2014年2月,杨顺忠利用其农低保评议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农低保申报材料中虚报家庭收入情况,骗取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农低保资金共计5306元。2017年6月21日,经中共桑郎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顺忠同志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望谟县桑郎镇卡加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项胜国骗取农村低保金案。2015年2月,项胜国利用其农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职务便利,在农低保申报材料中虚报家庭收入情况,骗取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农低保资金3537元。2017年6月21日,经中共桑郎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项胜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望谟县桑郎镇兴合村支部原书记罗国荣(现为该村委会主任)骗取农村低保金案。2015年3月,罗国荣利用其农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便利,在农低保申报材料中虚报家庭收入情况,骗取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农低保资金共计3341元。2017年6月26日,经中共桑郎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望谟县桑郎镇兴合村人口主任程鸿骗取农村低保金案。2015年3月,程鸿利用其农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便利,在农低保申报材料中虚报家庭收入情况,以其丈夫韦明兴名字申报,骗取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农低保资金共计3107元。2017年6月24日,经中共桑郎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6起案件,违纪主体均作为基层一线的村干部,不仅不为民谋利,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农村低保户利益,属于典型“蝇贪”行为,严重败坏农村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对于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监守自盗,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望谟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