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兴义市猪场坪乡猪场坪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克扣、侵吞群众劳务费问题】2015年,猪场坪乡猪场坪村实施冰脆李种植项目,猪场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柳海云,与驻村组长张彪,村常务干部李久高、娄忠义、赵克忠、李天志、陆宽友等人合伙截留、私分群众种植费、管护费共计9.74万元。2017年2月,柳海云、娄忠义、李久高、赵克忠、李天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陆宽友受到延长预备期半年处理;2017年8月,张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义市白碗窑镇李天云等履职不力导致工程款被施工方虚报套取问题】兴义市白碗窑镇大水井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天云、村党支部书记陈永志、原白碗窑镇扶贫办负责人邓铭,原白碗窑镇副镇长查高晗,四人分别作为大水井村海子组“2013年度烟草行业扶贫新村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的法人代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实施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镇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在白碗窑镇大水井村实施该示范工程项目时,在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收方计量、竣工验收结算等方面未认真履职,导致国家烟草专项扶贫资金被施工方虚报套取58.59万元。2017年8月,李天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永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查高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施工方套取的工程款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