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普安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近日,普安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普安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原副所长戎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戎位在任普安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副所长期间。个体老板杨某某因手下时有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为了打听相关案件情况,多次宴请盘水派出所原副所长戎位。其中,2016年4月的一天,戎位在南山路金州人家饭馆1111包房接受了杨某某的宴请;2016年5月的一天,戎位再次接受杨某某宴请。戎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17年12月22日,戎位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安县龙吟镇原党委委员、县公安局龙吟派出所原所长何俊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7月,何俊在任普安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副教导员期间。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何俊为了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先后向上级领导余某某、罗某某、邹某某赠送飞天茅台酒和中华牌香烟,共计价值约3.36万元。2014年5月收受个体老板杨某送的现金3万元。2015年1月,何俊违规收受个体老板杨某所送飞天茅台酒和中华牌香烟,共计价值约2万元。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何俊在任龙吟镇原党委委员、县公安局龙吟派出所原所长期间。2016年8月的一天,何俊在普安县普天大道皇家至尊附近收受个体老板杨某所送价飞天茅台酒、玉溪牌香烟,共计7000元。案发后,何俊将违纪所得折合人民币5.7万元上缴县纪委。2018年3月29日,何俊被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以上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隐形顽固,高压之下仍然有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出现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普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