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黔西南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第一
2018年,我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居全省第一,重点河流16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100%达标……
6月10日,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8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指出,2018年,全州各级生产领域、生活领域、生态领域全线出击,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企业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协同作战,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和显著成效,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黔西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持续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州委中心组、州人民政府党组中心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和机关单位环保责任意识。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评优评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两江一河“四清”行动扎实开展,837.5万平方米水产养殖网箱全部拆除“清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3%。长江经济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工作如期完成,50余项环境问题完成整改,13座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相继建成。十大行业158家重点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98.86%。各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划定,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预测预警预报。提前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工作,清查16206个污染源,经省评定为“优”等次。
不断织牢生态安全底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5.5平方公里,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6.95%。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形成初步成果,提出了我州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方案。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和“五个一律不批”审批原则,对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等原因的14个建设项目不予环评审批。环保、国土、农委、水务、林业五部门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一批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州县两级共编制环境应急专项预案49个、企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117个,基本形成覆盖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全州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环境执法行动、长江经济带县级饮用水源环境整治、固体废物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共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6件,罚款总额3896万元。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特别是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我州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表现突出,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也是贵州省唯一获得表扬的市县级先进集体。
积极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在承接13个行业63个项目的省级环评审批权限的同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制度,90%以上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均下放到县级环保部门,方便企业“少跑路”。取消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现环评审批要件最少化。环评审批实行网上办理,环评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内缩减75%。将“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一般项目经专家函审,窗口直接办结,提高审批效率。在兴仁市巴铃重工区试点开展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为园区内的项目环评文件在类别和内容等方面的进一步简化创造条件。
通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2018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一是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1,排位全省第一,中心城市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其他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达到99.3%。各县(市、新区)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未出现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连续6年持续改善。二是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点河流16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连续8年稳定保持100%达标。三是中心城市兴义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55.6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69.0分贝,满足功能区要求。全年未发生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质量未出现明显下降和生态环境明显损害。四是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五是全州辐射环境、重金属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