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黔西南州将开展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熟悉各种警报信号,根据《贵州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办法》规定,我州决定于9月18日在各县(市、新区)城区开展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组织
本次演练活动成立由州政府副州长李淞任指挥长,兴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敖斌、州人防办主任何兰云、副主任曾勋华、刘灵任副指挥长,各县(市、新区)人防办主任为成员的黔西南州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指挥部,其他各县(市、新区)按照省、州要求自行组织警报试鸣演练。
二、试鸣办法
兴义市区纳入州人防办集中统一控制的警报器由州人防办统一发放警报信号,其余未纳入统控的警报器由各县(市、新区)采取手动或统控方式发放警报信号,但要确保警报鸣响一致。
三、试鸣信号
试鸣信号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四、试鸣范围
各县(市、新区)城区所有人防音响警报器全部参与试鸣演练,试鸣演练范围为全州各县(市、新区)城区。
五、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0∶00-10∶15(预先警报10∶00-10∶03,空袭警报10∶06-10∶09,解除警报10∶12-10∶15)。
六、试鸣公告
按照警报器试鸣规定,各县(市、新区)自试鸣前五日起,通过报纸、电视、电台、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试鸣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广泛公告试鸣有关事项,使警报试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引起恐慌。
七、试鸣要求
试鸣前,各县(市、新区)要组织对警报器及相关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广电、报社、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试鸣演练宣传工作,供电部门做好供电保障。确保试鸣演练顺利进行。试鸣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新区)人防办要对本地试鸣演练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9月24日前报州人防办。(联系人:陈爽电话:3381116)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