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增人计划,经研究,2015年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一)州中药材产业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
(二)州社会扶贫捐赠款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
(三)州扶贫开发技术指导中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名。
以上考调职位实行统一考调,参加考调人员自愿服从岗位调剂。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需作出放弃原有相应身份的承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间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8、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公开考调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办法: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同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扶贫办综合科领取。
(二)能力素质测试
能力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州扶贫办组织,试题由州扶贫办统一命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11月30日,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3日内,在中国金州网州扶贫办子网(http://www.qxn.gov.cn/Org/QxnGov.NB.html)部门公告中公布职位能力测试成绩。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准考证领取、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在中国金州网州扶贫办子网(http://www.qxn.gov.cn/Org/QxnGov.NB.html)部门公告中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前三名的报考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选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集中地点: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四)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参加体检或参加体检不合格时,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测评
1、考察。体检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州扶贫办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将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工作情况测评和“德”的情况测评,测评范围为考察和综合测评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同志等人员。
<!--[if !supportLists]-->3、<!--[endif]-->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4、参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时,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参加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州扶贫办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考调人选报州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州扶贫办和拟考调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手续。
在公示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报告岗位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
八、纪律监督
(一)参加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考调秘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考调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调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州扶贫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59—3121068(州扶贫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9—3119852(州扶贫办监察室)
其他未尽事宜由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新增事业人员公开考调职位一览表
2.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事业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调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