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执业药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2016-01-21浏览次 合格标准 一、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