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工作部署暨考务培训会
黔西南州召开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工作部署暨考务培训会
马祟曾指出,公务员招录工作是对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影响很大的全省性考试,政治性、政策性较强,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程度高,招录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高素质党政机关人才队伍、全力推进全州同步小康建设步伐的高度,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真正把那些对党和国家忠诚、综合素质好、能够依法办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圆满完成2016年全州公务员招录工作任务。
据统计,2016年全州州、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560人,比2015年减少106人。其中,州级机关43人,县级机关84人,乡镇和派驻机构324人。今年招录工作较去年相比,除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80%”和“三降低两面向一加分”政策外,还新增加了“两调整两规范一简化”的要求。“两调整”:一是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调整到2016年8月。二是把“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满“2年”期限的截止时间从2016年3月调整至2016年8月。“两规范”:一是规范定向招录培养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范围,即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二是规范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报考条件。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载的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一简化”:简化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还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会上,有关科室负责人对资格初审职责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并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由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州人才服务局局长张仕伟同志主持。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党(工)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分管考录工作领导、公务员管理股负责人,州直招录单位资格审核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