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普安县2016年面向高校引进重点产业人才简章
为加强我县安监队伍建设,提高对煤矿综合监管及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对煤矿行业监督管理作用,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近年来公开招聘驻矿及矿山综合执法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实际,急需引进煤矿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等人才。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省内外高校引进重点产业人才35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计划、职位及方式
(一)引进人才单位及职位数:详情见附表《普安县2016年面向高校引进重点产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方式:
1、发布引进招聘简章。
2、到省内外高校现场引进方式。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程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愿意在本县服务三年以上的;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截止到2016年4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①、2016年3月26日-2016年3月27日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现场报名(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1号)。
②、2016年4月8日。中国矿业大学校园现场报名点(江苏徐州)。
③、2016年4月11日。中南大学校园现场报名点(湖南长沙)。
④、2016年4月13日。重庆安全技术学院校园现场报名点(重庆万州)。
⑤、2016年4月15日。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现场报名点。
⑥、2016年4月18日。贵州大学校园现场报名点。
⑦、2016年4月19日。贵州财经大学校园现场报名点。
⑧、2016年4月20日。贵州民族大学校园现场报名点。
⑩、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四楼)现场报名。
2.要求: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016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参加报名)。
报名时考生如实填写《普安县2016年面向高校引进重点产业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若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0日。
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四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1日。
面试地点:普安县(具体考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其他
在招聘过程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适时发布引进的相关信息。
五、体检
根据面试分数,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由普安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普安县引进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普安县引进办公室报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
3、截止到2016年4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职、在编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2016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入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7、不符合引进职位资格条件的;
8、发出考察政审通知后,10天内未提供考察依据的;
9、经县引进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考察政审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考察政审人员。
七、公示、聘用审批、聘用待遇
1、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现行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被引进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3年内不准改行(不含组织提拔任命)、不准往外县(市)调动或擅自脱产学习,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对考生违反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引进工作,对引进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引进工作按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九、注意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普安县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开引进的相关信息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237576(普安县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2:普安县2016年面向高校引进重点产业人才报名表
普安县引进重点产业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