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厅字〔2017〕40号)有关规定,结合贵安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安新区提出的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重要指示要求,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实行聘任制,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到贵安新区党政机关工作,不断提高贵安新区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五大新发展理念先行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持,把贵安新区打造成“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发展战略支撑。
二、聘任事由
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贵安新区自2014年1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三大战略定位”,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城乡统筹、创新发展、开放开发、先行先试”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工作,白手起家、白纸画图、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基本实现了“一年有框架、两年有效果、三年有形象”的既定目标,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贵安新区作为中国第八个国家级新区,区域范围涉及贵阳、安顺两市所辖4县(市、区)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1795平方公里,要在短期内从一片规划空白的不毛之地,建成一座绿色先进、特色鲜明的现代新型城市,任重而道远,特别在规划建设方面,急需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把贵安新区加快建设成“五大新发展理念先行示范区”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示范区”,切实履行好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人才队伍结构,不辜负党中央和省委对贵安新区寄予的厚望、赋予的重托,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需求,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急需聘任1名规划、1名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化人才。
三、编制管理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本次招聘的2名聘任制公务员,纳入贵安新区行政编制总限额内进行管理,并办理列编手续。
四、拟聘职位及名额
(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首席规划师1名。
(二)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首席工程师1名。
五、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2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的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贵安新区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职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六、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一)实行年薪制,年薪为35万/人/年(税前)。
(二)按照国家规定和与聘任机关签订的书面聘任合同,享受住房补贴、医疗补助等。
(三)按照国家和贵安新区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聘任合同及期限
(一)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公务员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聘任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三)聘任合同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经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聘任机关有权解除聘任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聘任合同相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四)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聘任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八、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测评与考察相结合方式,由贵州省公务员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配合做好招聘的相关工作,公开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拟定招聘公告,报经贵州省公务员局审定同意后,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安新区官方网站及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并提交招聘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成功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应聘人员须于考试测评前向聘任机关提供拟聘任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考试测评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在贵州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应成立考试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测评命题专家组,负责命题和考试测评的具体实施工作。考试测评要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考试测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公告。
(四)考察与体检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考试测评的成绩按考察体检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共同负责实施。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其中应有1名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干部,1名规划建设管理局相关业务专家。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工作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在贵州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参照贵州省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经贵州省公务员局批准同意后,按照考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考试测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审批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按照管理权限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贵州省公务员局审批。
(七)办理聘任手续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监督
本次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依法接受监督,并依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理。
十、其他
本次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处理。
附件2:贵安新区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职位表
附件3:贵州省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