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黔西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的思考
(七)通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1.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把涉农企业与电商有机结合起来,使实体企业与互联网产生叠加效应,促进农村消费、扩大农村市场,推动传统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2.创新农村商业发展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重点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积极打造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实现农产品出山,农村群众致富。
3.支持州内规模电商企业带动帮扶,提升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不断提升贫困村交通物流、网络通讯等发展水平,探索农村创业增收新模式,鼓励电商企业采取“电商+贫困户+合作社”的模式,点对点联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劳务入股、产业入股的方式,合作社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和指导,通过电商运营平台实现网上销售,贫困户获得劳动收入或经营分成,最终实现增收脱贫。
三、切实加强保障
陈敏尔书记指出:“电子商务是‘一把手’工程”。开展电子商务特别是农村电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并创新工作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州直各有关部门及全州各县(市、试验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黔西南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同时,各县(市、试验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骨干人员,负责拟定和实施辖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上级创建工作各项决策。
(二)加强资金保障。一是依法依规,廉洁高效地使用好国家、省级财政农村电商综合示范1.3亿元项目资金,同时各县(市)要足额兑现承诺匹配的地方县级财政资金,共同用于农村电商各项工作。二是要根据《黔西南州电子商务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州府发〔2015〕44号)文件,切实按州级20%,县(市、试验区)80%的分担比例,设立总额为4500万元的“黔西南州电子商务发展奖励基金”并及时兑现落地奖励。三是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完善再担保体系,通过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电商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三)建立以支持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容错机制。在市(州)一级层面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没有成熟模式可依据和借鉴,而且地方情况各不相同,千差万别,新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也日新月异,只有立足地方实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科学大胆地进行创新尝试,是搞好电商各项工作,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必做的功课,也是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成败的关键。鼓励各县(市,试验区),根据刚刚颁布的《黔西南州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千县千面”的要求,要结合县域不同特点,打破行政区划的思想束缚,按照大物流、大流通、大商贸,谋一隅更要谋全局的精神,重点在产业升级优化、农产品及服务上行、农村群众增收致富上多下功夫,创造性的开展好农村电商各项工作。
(四)严格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