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所有县(市、区、特区、新区) 均为低风险地区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电〔2020〕3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县(市、区、旗)疫情风险等级划分和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233号)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85号)要求,结合我省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需要,从4月7日24时起,我省全部县(市、区、特区、新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分区分级名单调整后,各地要落实好分区分级防控的各项措施,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广大群众不要放松警惕,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少出门、少聚集,科学佩戴口罩,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