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谟红水河全国野钓大赛公告
这里,天蓝、地绿、山青、水净、人和……
这里,是珠江上游红水河的源头、南北盘江交汇点、贵州天然温室……
这里,有8.49万亩水域面积,是各种鱼类的栖息地和繁殖区,自然是钓鱼爱好者的乐园,旅游者的天堂……
这里,就是贵有“中国布依古歌之都”“中国传统纺织文化之乡”“中国布依族语言文字培训基地”“贵州民族美食文化之乡”的望谟县。
望谟县位于贵州省南缘,东与罗甸县接壤,南与广西乐业县隔红水河相望,西隔北盘江与贞丰、册亨两县为邻,北与紫云、镇宁两县相接。垂钓地理条件优越,气候宜人,是钓鱼爱好者的向往之地,南北盘江汇入红水河流域、望谟段水域面积8.49万亩,全长148公里,钓场鱼类资源丰富,品种齐全。望谟县钓鱼协会已成功承办了三届野钓大赛并获省内外众多钓鱼爱好者的高度评价。为了全面宣传望谟县的民族、民间文化,打造望谟原生态旅游品牌,提升望谟天然钓场知名度,推动和促进望谟未来旅游经济及相关产业发展,宣传生态自然。经贵州省体育局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特在望谟县蔗香镇红水河源头举办全国野钓大赛,为确保本次大赛按照比赛规程圆满完成,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望谟县人民政府 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协办单位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2015年10月2日至6日在贵州省望谟县蔗香镇蔗香村红水河源头举行。
五、参加办法:
1、凡18至65周岁的垂钓爱好者,身体健康,适合参加野钓活动,均可按规程要求组队参赛。
2、每队4名运动员,其中一人兼领队。
3、参赛总队数定额126个队。
4、每队交参赛费1600元。
5、每队交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共80元(每人20元)。
6、每队交环保保证金200元,比赛结束后,由各分区裁判视该队环保情况返还。不进行环保处理的不退还保证金。
7、参赛者每人可领取纪念品一份。
六、竞赛办法:
1、比赛自2015年10月2日下午5时开始至6日上午9时结束,共88小时。
2、比赛区域为红水河源头至坝丛全长10余公里。
3、以队为单位参赛,每个队在一个钓位进行垂钓,该钓位宽30米,两队之间间隙约50米。
4、每个队限用8支钓竿,竿型不限,规格不限,钓法不限。每支竿限用1—8枚钩,严禁使用锚钩、发光钩、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照漂灯、自制大型轮盘、“筏杆”等。
5、每个队垂钓区域为该钓位正前方水域。如失手超出规定范围,应主动收回重抛。(溜鱼除外,在本队所属钓位界限内取鱼)
6、比赛时间为连续88小时,比赛期间各参赛队员严禁进入水体,队员可轮换休息,参赛队之间不得串位,高声喧哗,严禁饮酒。
7、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总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入护的鱼获无效。
8、组委会负责为每队平整四个帐篷位置和炊饮平台,比赛期间帐篷卧具、照明工具自备并自行解决钓位平整等,参赛期间食宿自理。
9、钓饵自备,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有害鱼类生存和污染水体的饵料。
10、各队使用抄网鱼护不限,钓获的鱼称量后由组委会收回并统一放生。
11、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投放诱饵及“补窝”, 但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或下水打窝。
12、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各队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收集清理,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七、成绩计量
1、各代表队每天称鱼一次,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称鱼时需邻队签字认可。
2、钓获的各类鱼均为有效鱼,如钓上2.5公斤以上大鱼须当场鸣哨通知裁判员计量成绩,经邻队队员和裁判员认证,当场记录成绩,渔获由裁判员当场收回。
3、死鱼不计成绩。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录取团体前39名及三个最大单尾重给予奖励:
奖金总额:叁拾玖万柒仟元整39.7万元(含金鱼钩)
一等奖1名 奖牌4块 奖金120000.00元,24K金鱼钩(每枚价值约4000元)4枚
二等奖1名 奖牌4块 奖金60000.00元, 24K金鱼钩(每枚价值约3000元)4枚
三等奖1名 奖牌4块 奖金30000.00元, 24K金鱼钩(每枚价值约2000元)4枚
四等奖 取6个队 奖牌各4块 奖金各6000.00元
五等奖 取6个队 奖牌各4块 奖金各5000.00元
六等奖 取6个队 奖牌各4块 奖金各4000.00元
七等奖 取6个队 奖牌各4块 奖金各3000.00元
八等奖 取6个队 奖牌各4块 奖金各2000.00元
九等奖 取6个队 奖牌各4块 奖金各1000.00元
2、最大单尾重录取三名
第一名 奖牌1块 奖金12000.00元
第二名 奖牌1块 奖金8000.00元
第三名 奖牌1块 奖金5000.00元
九、判罚规定
1、开赛前故意投放诱饵者,取消参赛资格。
2、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鱼获入护者,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
4、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照漂灯、自制大型轮盘、“筏杆”等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各赛队中途离开者,取消参赛资格。
6、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7、比赛相关规则详见本次比赛竞赛规程。
十、仲裁
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提出质疑,应于判罚后一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经领队签字呈送仲裁委员会裁决,并交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裁判员
总裁判长及区域裁判长由贵州省钓鱼协会选派,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选聘。
十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开始报名,9月15日结束,限报126个队,额满即止。
2、联系人:彭明华(电话:13985091345),罗怀金(电话:13708593609)
何 冰(电话:13379676777),张 磊(电话:13885909090)
座机(传真):0859-4610784
邮箱:489080662@qq.com。
3、报名方式:参赛队可电话报名(0859-4610784),报名时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地点:贵州省望谟县新华书店4楼办公室。
5、缴费方式:每队参赛费用共1880元(含保险费及保证金),报名时一并将现金直接交大赛报名处或汇入大赛专用账户。
开户行:贵州省望谟县工商银行
户 名:郭东林
账 号: 6212262409002297464
未收到参赛费,报名无效。报名后弃权,不退还参赛费。
十三、报到
1、各参赛队应于2015年9月30日报到,报到地点:望谟县文化广场;
2、各参赛队领队于2015年10月1日下午2点30分到县会议中心(县大礼堂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
十四、本次比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望谟红水河全国野钓大赛组委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