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黔西南州考区)报名公告
2015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黔西南州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29号)要求,2015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11月21、22日举行,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州将指定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此次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10月8日
二、 报名对象:在校学生及社会相关人员
四、报名条件及相关材料说明:
1、《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贴一寸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已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蓝底证件照二寸2张,另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发送到84449191@qq.com;
4、《技师职务呈报表》(附件2、报考二级以上需提交,贴一寸照片)一式2份;
5、论文(报考二级以上需提交,纸质一式6份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电子文档Word版);
6、 《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
五、统考科目:
序号 |
职业名称 |
等级 |
1 |
心理咨询师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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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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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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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商务师 |
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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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秘书 |
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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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销师 |
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六、相关问题咨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0859-3224580
七、相关链接:
1、贵州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z.nvq.net.cn/
2、黔人社厅通﹝2015﹞29号统考通知:http://gz.nvq.net.cn/htm/12700/190610.html
3、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http://gz.nvq.net.cn/htm/12700/176808.html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贵州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