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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车辆违停 学习考试得12分免于处罚(图)

亮点黔西南2015-07-1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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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停车辆驾驶人员学习考试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3次机会终于考过关了,这项政策真不错。” 7月12日上午,家住义龙试验区万屯镇的何芝祥,从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的服务大厅走出来,高兴的说道。
 
    何芝祥为何如此高兴呢?原来是7月12日上午8点左右,他和妻子到顶效镇群力农贸市场买东西,他以为时间早,便把车辆停在顶效群力农贸市场旁边的道路。
 
    买好东西回来后,他被告知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已被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锁车和取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当何芝祥来到综合执法办服务大厅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车辆违停人员,必须参加学习考试,然后,再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处理。
 
    “何芝祥经过一番学习后,考了3次,按要求答对12题,将被免于处罚教育放行”。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李娇艳说,“这周(7月6日-12日),车辆违停人员参加学习的有120余人,28人按要求答对12题(含12题)以上,考试过关,被免于处罚教育放行,参加学习人员最多的一天有20多人,10人过关”。
 
    为给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充分体现了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理念,义龙试验区综合执法办实行人性化管理,于今年5份推出了违停车辆学习处罚制度。该制度规定,针对小车、摩托车、电瓶车初次违章人员,必须参加学习考试后,再进行处理。主要学习《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考试题目15道(15分),答对12道(含12道)以上的,免于处罚,教育放行;答对11至6道之间的,小车处罚200元,摩托车、电瓶车处罚100元;答对6道以下的,且学习满6个小时的,小车处罚100元,摩托车、电瓶车处罚50元;拒绝参加学习直接要求处理车辆的,小车处罚500元,摩托车、电瓶车处罚300元。(李娇艳  张贵林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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