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安龙县人大: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 安龙县人大2015年工作概述
黔秀网讯 2015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促进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切实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依法开展监督。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开展专题调研19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9个,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提出审议意见41条、建议31条;对县供电局、县农业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形成专题执法检查工作报告4个。
(一)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监督。
围绕经济建设,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2014年度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2015年1至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关于“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县城古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县乡、通村(组)道路建设情况报告,强化对国民经济运行、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提出了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强化财政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充分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税源培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建议26条。
(二)围绕民生实事,开展监督。
紧紧围绕贯彻实施《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殡葬改革推进工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作、城市管理“脏、乱、差、堵”整治工作和城区绿化建设工作等事关民生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在认真调研和审议的基础上,针对扶贫工作提出了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等6条审议意见;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要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把握好时间节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科学编制殡葬改革近、中、远规划等6条审议建议,为稳步推进集中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加强移民后扶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和有序引导移民融入城镇发展3条审议意见;对城市管理“脏、乱、差、堵”整治工作,提出了拆除县城区街道的违法违规建筑物、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管制、规划建设新老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拆除老城区线路乱牵乱拉、商品交易归行划市等8条审议建议,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县城城区绿化建设工作,提出了以规划指导绿化建设、在“管”、“责”、“封”、“植”、“防”、“护”上下工夫等7条审议建议,促进“以树为纲,绿色小康”行动见成效。
(三)围绕依法行政,开展监督。
一是开展执法检查。除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外,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部法律的专项执法检查,提出执法检查整改建议30条,有效推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二是开展对县人民政府报备的3件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三是开展对县供电局、县农业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工作评议。围绕调查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对安龙供电局电压不稳、电力不足、用电安全及停电随意性大等问题;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推广、农技人员培训等问题和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力、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不够等问题提出评议意见26条。被评议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件17件(次),转办12件,通过释法说理息访5件,办结率为100%。
(四)围绕公正司法,开展监督。
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深入到法院、检察院,对行政审判和控诉申诉工作开展调研,听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报告,对“两院”工作提出了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规范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等6条审议建议,为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和法治安龙建设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