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对黔西南州委群众工作部原副部长陆地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陆地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担任兴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
陆地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
黔西南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
黔西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地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黔西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