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贵州.普安“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共普安县委、普安县人民政府、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黔西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
一、活动主题
唱响普安红·山地情谊浓
二、活动名称
“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
三、活动时间
(一)征集评选:
1、作词征集: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2、作曲征集:截止至2016年7月10日
3、评选制作:截止至2016年8月20日
(二)歌唱大赛:
1、报名:2016年9月1日—20日
2、比赛:2016年9月23—25日(初赛、决赛)
四、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国各词曲作家及音乐爱好者。
2、歌词作品要以“唱响普安红·山地情谊浓”主题,以宣传歌颂“夜郎故地·古茶之乡”及“绿色、生态、健康、和谐”为宗旨,大力宣传推介普安茶文化、夜郎文化和民族文化,打造“普安红”品牌,充分反映普安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精神风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情。
3、歌曲作品要求短小精悍,旋律流畅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每首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分30秒。
4、征集作品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且未在州级(含)以上大型活动中使用或评奖过的新创歌曲。每位词曲作者限报作品3首。
5、参加歌唱比赛时演唱形式为独唱、对唱(限定为男女对唱)或小合唱(人数不超过8人)三类。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
2、7月中下旬,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评选,精选出优秀作品15首进行修改打磨,然后录制成CD(有原唱、有伴奏、有曲谱)。
4、在9月23日—25日歌唱大赛期间,聘请专家对15首歌曲进行评选,评出创作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第二阶段:歌唱大赛
歌唱大赛分初赛、决赛两轮进行。参赛选手不限民族、性别、籍贯和年龄。
1、报名时间:9月1日—9月20日,参赛歌手可网络报名或到组委会报名。初赛选出15名(组)选手参加决赛。
2、初赛时间:9月23—24日,决赛时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决赛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
3、参赛要求:选手参加初赛、决赛均演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需选唱本次原创歌曲大赛的歌曲作品,另一首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歌曲创作奖和歌唱大赛奖两类:
1、创作奖(15首):一等奖1首,奖金20000元;二等奖2首,奖金15000元;三等奖3首,奖金10000元;优秀奖9首,奖金5000元。奖金由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
2、演唱大赛(15名):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0元;优秀奖9名,奖金各3000元。
奖金一律为税前,若产生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七、投稿方式和要求
1、作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提交,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普安红·原创歌曲征集”字样;邮件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格式,请在题目上注明:普安红·原创歌曲征集+歌曲(或歌词)+作品名称。作者信息(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
2、歌词作品要求:邮寄规格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要求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
3、歌曲作品要求:歌曲作品一律为简谱,字迹工整。
(1)邮寄纸质作品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如有歌曲小样,要求为MP3或WAV格式,欢迎同时报送。
(2)歌谱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或JPEG格式,手写和电脑制作均可,有作者信息和无作者信息稿件各一份。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作者投稿参与此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音乐会、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载体演唱播放,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6、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及一切使用权。如作者一稿多投引起任何争议,责任自负,并赔偿主办方相应损失。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普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 址:贵州省普安县盘水街道办劳动街6号
邮 编:561500
联系人:安科(13312291898);江山(13379691193)
座 机:0859—7232899
邮 箱:3322502526@qq.com
中国·贵州·普安“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