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高考下月开始报名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11月15日公布,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口语考试、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将于201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进行。
据悉,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报考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按其报考地和户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最小分值计算。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经省教育厅备案的宏志班招收的省内其它县(市、区、特区)户籍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备案的2013年当年按规定录取的高中新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春晖行动-致公学生培养计划”的考生由清镇市第一中学统一组织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外来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居住证(或暂住证)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报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中职推优招生、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先办理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报名手续。
报名信息实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办法,因考生报名时信息填写错误或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有误,导致后期不能电子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6年高考报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信息”“阳光平台“栏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