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义龙纪工委消息:近日,义龙试验区龙广镇四轮小学校长周愈受行政警告处分。
经查:2012年,周愈夫妇在
兴义市桔山大道银座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2014年4月29日,周愈夫妇以父母名义雇家政公司以“一条龙服务”的形式办乔迁酒,宴请各自单位同事和亲戚并收受礼金。
周愈作为龙广镇四轮小学校长,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无视上级有关规定,顶风违纪违规操办乔迁酒收受礼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七款之规定,经2015年9月11日
义龙试验区监察局局长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愈行政警告处分。(义龙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