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政府出台文件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0 年,黔西南州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90%以上乡镇、60% 以上的村,全州养老床位达1.3 至1.5 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到40张。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打通长期以来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瓶颈,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而作出的一次全面部署。
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应位于适宜老年人活动的低层,多期开发的应在首期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没有达到规划和标准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使用率。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所有养老服务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一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要将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优质项目。要以县(市、试验区)为单位,编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指南,并将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许可。对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可采取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鼓励境外投资者在黔西南州独资或与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并可以从事与养老服务有关的境内投资,发展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建设优质养老机构品牌。二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各县(市)、义龙试验区建设公办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独老人提供基本供养、护理服务。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利用现有场地或乡镇撤并后空置的学校、政府办公场所等资源,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等方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建成1所区域性敬老院,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农村敬老院星级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对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的农村敬老院,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一是健全政府供养制度。要完善对本地户籍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老年人政府供养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二是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80周岁以上本地户籍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已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通过对老年人的生理、精神、经济条件、生活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科学确定服务需求,为其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建立医养结合制度。医疗机构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医疗保健站、康复中心、农村医疗服务站。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完善养老医护(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在规模较大(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医疗康复机构,规模较小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医疗保健站、康复中心、农村医疗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定点范围,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实施中向贫困老人倾斜。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将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及其他各类提供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教育规划,在培训名额、培训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培训补贴。并通过定向引进、公开招考、工作培训等形式,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大力开发养老服务岗位,支持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引入社会工作者的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发社工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加快培育社会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注册制度,形成专业人才引领自愿者的联运工作机制。二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并逐年增加培训经费投入。到2017年,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黔西南州生态、气候、旅游、交通等资源优势,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娱乐、教育、休闲旅游等养老产业。在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发老年保健、老年住宅、老年公寓、老年宜居社区等服务市场。鼓励探索“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