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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贞丰县挽澜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左继刚因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2016-06-08浏览

     据贞丰县纪委消息:2016年3月2日,贞丰县挽澜乡安监站工作人员左继刚未经领导同意,私自驾驶挽澜乡公务用车(车牌号为:贵E63151)回贞丰县城,停放在其家庭住址所在地。2016年4月15日,经挽澜乡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左继刚行政警告处分。

    (贞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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