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旅游执法支队、旅游宣传营销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工作程序:引进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三、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并愿意长期在旅游战线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5日。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如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比例,引进计划按比例减少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先查询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了解相关详细信息(网址http://www.qxn.gov.cn)。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在职人员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5张;
6.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范围:省情、州情,时事政治,旅游业务、市场营销知识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2016年 7月23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qxn.gov.cn)公示。根据职位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在面试中,考生必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参考人员的基本形象、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在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qxn.gov.cn)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选取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工作组报经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7月1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黔西南州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qxn.gov.cn)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引进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116528(州旅发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110660(州旅发委监察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