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5.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加分确认及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2016年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黔西南州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卫计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面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5.入伍时为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五、笔试
本次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 2016年10月29日,上午8:30-12:00
笔试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两个考试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二级分类(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见附件1)。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