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名,为确保本次考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职位
事业管理岗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其他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周末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盖章的《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电话号码不能正常联系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反馈给报考人员。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考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州农业农村局委托专家或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职业能力。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但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取消拟考聘资格。
九、公示和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频道(http://www.qxn.gov.cn/zwgk/zfjg/znyncj_5135197/bmxxgkml_5135200/)
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考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如有违反考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0859—3122943(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13985979118(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员)
附件下载: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008/t20200828_62796067.html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