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调整公告)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职位代码为031至042的考学科相应的专业知识,总分120分;其余职位考《综合知识》,总分120分。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1、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依照职位分类统计,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公示。
2、如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含同一职位末位并列人员)。
(一)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兴仁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未按时参加、放弃体检(复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复检)人员。
(四)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复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