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成功报名后要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适时发布的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在笔试考前14天请如实填写《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在进入考点时提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1.《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
3.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4.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笔试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
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