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16年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2日)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册亨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册亨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四、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的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止在册亨县服务期满1年 “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西部志愿者”);
3、册亨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而且现仍在村(农村社区)任职的;
4、册亨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2、在册亨县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册亨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前在职在编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册亨县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除外);
2、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人才服务局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3、报 考 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6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相片;
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持团县委、县引导办同意报考证明;
4、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
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出具县民政部门的当选证书。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党委、民政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
5、册亨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
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凡符合册亨县户籍、册亨县生源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簿;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册亨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附件二)。《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9、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册亨县籍农村“独生子女户”或册亨县籍“二女结扎户”子女加5分;
4、册亨县籍退役军人加10分。
(五)加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