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
为做好我县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聘工作,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6]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应聘对象的确定和资格复审
(一)引进人员范围
一是在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期间(2016年3月26日—27日)到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晴隆县招聘处现场报名登记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二是在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期间(2016年4月15日前)通过网络、邮箱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名登记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地点在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的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引进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登记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进行资格复审,并填报《晴隆县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人员资格复审表》,经资格复审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确定为应聘面试对象,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不纳入应聘面试范围。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面试对象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网址:www.gzql.gov.cn/,以下涉及需公示事项,均在同一地址进行公示)。
报名登记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纳入应聘面试范围。
四、引进办法
经资格复审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登记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引进:
(一)面试
1.经资格复审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登记人员需进行面试。
2.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面试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3.《面试准考证》于2016年5月2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应聘人员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一引进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二次面试,以面试得分最高分的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二)体检
按照上述办法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按以下要求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2.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岗位数的,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3.体检(复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体检结果进行公示。
(三)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察(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考核)其现实综合表现,考察(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考察(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察(考核)依据(毕业生档案、个人人事档案)和在考察(考核)期限内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
3.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4.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7.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8.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辞职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11.其它经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核)资格,不递补考察(考核)人员。考察(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不进行递补。
(四)聘用审批
对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签订就业协议,待2016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提取个人档案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8月2日以后取得符合岗位需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应聘考试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865829 7613485
监督电话:0859—7610115 7610583
附件:《晴隆县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人员资格复审表》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3日